我第一次出现在广州,是在一个安静的清晨。
第一印象是广州路边的树好多,很高大,很茂盛。
我见到了阿敏,我没再做其它事。我拿着余华的书,进入书的世界。
因为一些需要,我得去超市买些东西。
第一次我走错了路,倒是顺便在附近小逛了下。
在我刚到的时候,阿敏对我说:福州比广州好,广州是个没有人情味的城市。
我走了一家又一家店,映入眼帘的似乎全部都是服装批发,超市几乎没有,吃得几乎没有,消费品也少之甚少,不可思议,这与我去成都是剧烈的反差,成都到处都是小吃,服装,超市,书店,玩的地方,春熙路还有无数的美女,广州在我看到的 – 什么没有,包括美女。
令我意外的是,我似乎见到了一个黑人妇女,和电视上真是一模一样,比较胖,露着肩膀和后背上半部,的确是暗黑色的皮肤,比较干燥,也比较粗糙;还有一个中年男子,显然也不是亚洲人,但没很黑,平头,高个,眼睛很大,脸偏长,胸前挂着一个图腾有关的首饰,像《血钻》里面非洲的部落首领。
我为此特地多回头看了几眼,不知道来世会如何。
5 Comments
还来世呢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吼吼。。睡觉之前给你增增人气啊~~嗯放心。。帮你拜拜了。。。。就等着数钱吧哇哈哈。。。
”我走了一家又一家店,映入眼帘的似乎全部都是服装批发,超市几乎没有,吃得几乎没有,消费品也少之甚少“——你果然走错了路
”令我意外的是,我似乎见到了一个黑人妇女,和电视上真是一模一样,比较胖,露着肩膀和后背上半部,的确是暗黑色的皮肤,比较干燥,也比较粗糙;还有一个中年男子,显然也不是亚洲人,但没很黑,平头,高个,眼睛很大,脸偏长,胸前挂着一个图腾有关的首饰,像《血钻》里面非洲的部落首领。“——人在见到一个陌生的事物的时候,大脑总会去搜索记忆中的与之相似的事物
晚上看博客,把你以前博客内容都看了一点点。你好像小朋友啊,简简单单的,又有点蠢蠢的。哈哈,这是夸奖哦,一个纯粹的人是很难得哦。有机会再来一次广州玩吧〜( ̄▽ ̄〜)
去过很多次广州,2015年也有去过。我在后面是很喜欢广州的,很喜欢那里的公园,散步在珠江边的夜晚看夜景也很有感触。